勞務派遣工可不可以借調
勞務派遣工可以借調,其他單位可以借調本單位勞務派遣人員。
勞動派遣與借調的區別
借調從表現形式上與勞務派遣有很多相似之處。借調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關系,但在借調期間實際在借調單位提供勞動,服從借調單位的管理,但與借調單位并無關系,其所有的人事關系仍在原單位。
借調和勞務派遣區別的重點是是否以從事勞務派遣為營業。勞務派遣單位雇用勞動者的目的就是用于勞務派遣,而不是用于自身生產經營的需要。勞務派遣單位以勞務派遣為經營業務,以盈利為目的,持續不斷地從事勞務派遣這一同一性質的經營活動。而借出單位雇用勞動者的目的是用于自身生產經營的需要,借調員工的行為往往是短期的、暫時的、不具有經常性。所以,是否以勞務派遣作為營業是勞務派遣和借調的重要區別。
勞務派遣基本原則
1、雇員租賃
勞務派遣的本質是雇員租賃,“派遣”一詞并不適用于解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的法律關系和業務特征?!白赓U”一詞卻能概括勞務派遣所有業務特征,并合理解讀勞務派遣復雜的三方法律關系。
租賃與雇傭一樣更適用于解釋勞動力與工作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
以生產線承包為特征的勞務外包合作,因為不存在租賃關系而并非勞務派遣,也不適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確表示,雖然勞務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
同工同酬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相同崗位、相同等級的員工,應該執行同等工資待遇標準。但這樣就容易被異化為,用工單位應對同工同酬的一種對策。
3、拒絕墊付
現行法律制度明確了勞務派遣三方法律關系中,用工單位應當實際承擔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這就是勞務派遣公司不墊付原則的法律基礎,也就是說派遣公司不為用工單位墊付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堅持原則,為用工單位墊付上述費用,也就意味著無形中極大地增加自身的經營風險。
4、受益歸責
派遣員工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不足部分則應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單位負責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