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務派遣是屬于勞務關系嗎
勞務派遣不屬于勞務關系,勞務派遣是勞動關系,被派遣人員和勞務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二、勞務派遣員工工傷應該找誰賠償
首先,遭到工傷傷害的員工可以先根據法律規定,確認是否屬于工傷。而按規定,員工工傷主要包括以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其次,根據以上,確認可以認定工傷的,主張工傷賠償時按以下處理:
1、向勞務派遣單位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派遣單位有為派遣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當員工受傷時,應該由派遣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協助調查核實工傷的事實。所以,員工在工作時間、場所或上下班途中受傷的,應該第一時間接受治療并申請勞務派遣單位進行工傷認定。
2、要求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只是這種雙方約定的補償辦法不能對抗被派遣勞動者直接向勞務派遣單位主張工傷補償的權利,因此,當被認定為工傷后,可以直接向勞務派遣單位進行索賠。
3、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當派遣員工受傷后,若用工單位有責任的,也應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雙方或三方對賠償協商不成,或是對方互相推諉,可以向法院起訴。
派遣員工因履行派遣合同產生勞動爭議而起訴,以派遣單位為被告,爭議內容涉及用工單位的,以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被告。因此,派遣員工可以將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作為共同被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