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務派遣中,用人單位需應承擔哪些費用
社會保險費、勞務派遣服務費、勞動報酬、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等費用。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七條?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五)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九)經濟補償等費用;
(十一)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的義務】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