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對于職工而言是很重要的事情,職工以工齡享受薪資待遇,也是享受社會保險的依據。但是對于勞務派譴人員,他們的工齡處于一種尷尬的境地。勞務派遣人員被用人單位錄用工齡怎么算呢?下面,小編為您回答這一問題。
勞務派遣人員被用人單位錄用工齡怎么算
勞務派譴人員的工齡連續計算,自用工之日起計算,不因工作環境的變動發生變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于“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一)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
(三)因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所以,勞務派譴人員的工齡連續計算,自用工之日起計算,不因工作環境的變動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