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能要賠償嗎
應該告勞務派遣單位,和誰有勞動關系就告誰。然后您可以將用人單位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申請仲裁就到仲裁委,起訴就到法院去。
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注意事項:
(1)派遣單位是否具有合法資質,用工單位切記要審查
《勞動法》第57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五十萬元。”
對此,企業若想采用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作為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單位的合法資質不容忽視。企業作為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若該勞務派遣單位不符合《法》規定的設立條件,則可能導致已經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無效。若被視為勞動者通過職業介紹機構,直接向企業提供勞務,企業有可能承擔與該被“派遣”員工成立勞動關系的法律風險,從而必須對其履行一系列的義務。因此,企業在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時,對于勞務派遣單位資質的審查,應小心謹慎。
(2)派遣協議的內容要明確
《勞動法》第59條第1款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