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1、應當訂立2年以上的,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二、、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一)期限方面的區別: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兩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長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自由約定。
(二)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區別:關于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其中關于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2)?用工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規定來解除勞動合同。
(3)?而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只能退回勞動者,由勞務派遣單位處理。
(三)勞務派遣合同的關系涉及到勞動者、派出公司、服務單位三方,而一般的正式合同只涉及到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
勞務派遣合同指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和用人單位與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單位工作,它的關系涉及到勞動者、派出公司、服務單位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