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需要什么樣的資質呢
1.申請開辦勞務派遣組織的報告;
2.成立勞務派遣組織的可行性報告和實施方案;
3.勞務派遣組織的章程及有關規章制度;
4.辦公用房證明(契約、租用協議、產權證)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職務任命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二百萬。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除上述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