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有什么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不能與勞動者約定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而應當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此外,為了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權,《勞動合同法》還規定勞務派遣單位在被派遣勞動者無工作期間,即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派遣期限屆滿,沒有新的派遣崗位時,也必須向勞動者按月支付報酬,其標準為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樣就延長了勞務派遣期限較短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期,防止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串通規避有關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情形規定的行為。
二、簽勞務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勞務派遣中的合同簽訂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備的派遣合同會大大降低企業在派遣過程中的法律風險,用:工企業在簽訂派遣合同時最關鍵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責權明晰”,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明確規定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防止派遣公司不簽、遲簽勞動合同;第二,明確規定派遣公司有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并承擔沒有依法繳納的法律責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繳、漏繳社保;第二,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資會導致員工難以安心工作,用工企業在派遣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派遣公司發放工資的日期,并規定未經用工企業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員工工資;第四,雙方可以約定派遣員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勞務公司及員工退回方式;第五,雙方可以約定工傷事故、勞動糾紛如何處理,費用如何分攤;第六,雙方應當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用工企業在派遣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派遣公司違約應承擔所有損失并且用工企業有權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