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完全派遣有助用工單位全面降低使用風險:
用工單位將一些非核心員工(如文員、會計、軟件或項目工程師、市場營銷員、生產線簡單操作工、包裝工、保安、汽車駕駛員、炊事員、搬運工、清潔工、醫院護士、護工等)或用工單位的一些非專業性工作(如物業管理、清潔衛生、搬運等),通過浦東川沙勞務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類人員。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由浦東川沙勞務公司承擔這部分派遣員工整套人力資源管理服務工作,并承擔約定的人事風險責任(包括法律)。
二、轉移派遣
員工轉移派遣有助用工單位重置成本最小化:
面對不斷變化的勞動法律法規和稅法,以及企業兼并和重組而導致的大量人員崗位變動、調動,用工單位可將原已錄用、并還需要繼續使用的員工,待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后,將其人員檔案、勞動關系、社會保險等轉入勞聯公司進行管理,使其身份和勞動人事關系轉化為派遣關系;用工單位再返租這些人員作為勞務派遣員工使用;用工單位只需向浦東川沙勞務公司支付派遣勞務費,與所租用的派遣員工不發生勞動關系,這樣可助用工單位有效實現員工崗位調整,或跨地區調動,從而有效規避員工勞動合同變更風險。
三、減員派遣
企業減員派遣 助您減員增效:
用工單位在經濟性裁員、或轉制裁員時,將被裁減員工人事檔案關系轉移到勞聯公司,由勞聯公司與這些被裁減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再從勞聯公司返租這些員工作為勞務工使用,用工單位向浦東川沙勞務公司支付派遣員工勞務費用,由勞聯公司向勞務人員支付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從而可幫助用工單位大大降低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
四、試用派遣
新員工試用派遣有助用工單位降低使用風險:
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招用勞動合同期限一年期的員工試用期一個月,最長試用期只有6個月。而從心理學的角度,對一個人的全面了解需要2年的時間,為了規避勞動法規定的試用期時間太短,而又對新員工有一個較全面的了解,用工單位可將新員工(如技校生、中專生、大學專科生、本科生)勞動關系轉移到勞聯公司,由浦東川沙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再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對新員工的忠誠度、敬業精種、責任心和專業技術能力,進行全面的了解、考察,可有效降低新員工使用風險。派遣形式可根據用工單位的實際需要,采取靈活的方式進行。
五、短期派遣
用工單位對于試用期內或因為短期項目需要,再或者流動性比較大的職位采用短期租賃的方式減少用工手續上的麻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